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保密委员会(以下简称校保密委员会)是学校保密工作的领导组织,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组织领导学校保密工作。
校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,副主任由学校其他校领导共同担任,保密委员会成员一般应由学校综合协调、机要、纪检监察、科研、发展规划、干部、组织、人事、宣传、外事、财务、保卫、网络信息安全等内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,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。其工作职责是:
(一)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,研究部署本单位保密工作;
(二)组织审定学校保密工作规章制度;审查审批学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项;
(三)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,与有关责任人签订保密责任书;根据学校工作实际,制定量化的保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,并组织实施;
(四)实行例会制度,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、部署和总结,及时解决学校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,年度内召开全体会议不少于一次;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工作会议,研究、解决学校保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;
(五)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各部门的保密工作,适时组织开展对保密工作新情况、新问题的调查研究,提出加强和改进学校保密工作的措施和意见;
(六)组织检查学校工作开展情况;
(七)决定表彰奖励保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;组织查处失泄密案件;
(八)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学校保密工作情况;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